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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购方询问化妆品出口文件时,往往指的是两类不同的内容:一是海关和承运商在货物跨境运输时所需的货运单证,二是产品上市销售之前监管机构要求的市场准入合规文件。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COA 或自由销售证明(CFS)可以为产品完成注册。事实上,两者都不能。注册、通报或列名通常由位于目的地市场的企业,或为该市场指定的企业办理。
本清单说明了制造商通常会提供哪些文件、您的进口商或责任人必须提交哪些申报,以及产品类别如何改变申报路径。本文内容反映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建议;请向主管机构或法规顾问确认现行规定。
用于货运与清关的化妆品出口文件
以下文件随货物一同流转,由出口商、货运代理或报关行准备:
- 商业发票:是出口商与买方之间的法律文件,载明所售货物及应付金额。各国政府通常以此确定货物价值,据以核定关税。
- 装箱单:列明每件包装的数量、重量、唛头和尺寸。
- 提单或空运单:海运或空运所使用的运输单证。
- 原产地证书:一份经签署的货物原产地声明,通常由商会等半官方机构认证。
发票上的每一行商品还需注明 HS 编码。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中,品目 33.04 涵盖美容品、彩妆品及护肤品,包括防晒产品。护肤霜、精华和爽肤水通常归入子目 3304.99(“其他”),洗发水归入 3305.10,而品目 34.01 的肥皂则不属于第 33 章。只有前六位编码是国际通用的,因此请向报关行确认具体的国家税则编码。
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文件
经验丰富的 OEM/ODM 合作伙伴应在生产完成后提供大部分产品文件:
- COA(检验报告):列出批次检测结果,并与产品规格进行比对。
- SDS(通常仍称为 MSDS):即安全数据表。在美国,零售化妆品不在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危害沟通标准》的适用范围内;在欧盟,REACH 法规规定的 SDS 义务同样不适用于零售化妆品。但承运商和货运代理通常仍会索取 SDS,因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规定,正确分类危险品是托运人的责任。
- 全成分表:用于标签和通报资料。
- CFS(自由销售证明):证明产品在原产国合法销售的文件,办理注册时常被要求提供。
- GMP 证书:证明符合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例如,进口普通化妆品申请中国有条件的动物试验豁免时,须提供由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 GMP 证书。
证书可能还需要办理认证。韩国自 2007 年起成为海牙《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其他缔约国通常接受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截至 2026 年 6 月,阿联酋、马来西亚、卡塔尔和科威特未被列为缔约国,因此在这些国家可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这两种手续都会在生产完成后增加额外时间;请向目的地国家的大使馆确认。
市场准入要求:各项申报由谁办理
市场准入通常由进口商或责任人负责,制造商则提供所需数据:
- 美国:根据《化妆品监管现代化法案》(MoCRA),生产商和加工商须向 FDA 注册其生产设施,并每两年更新一次。责任人(即标签上标注的制造商、包装商或经销商)须为每款上市产品办理列名并申报其成分,且每年更新列名信息。
- 欧盟:只有指定了欧盟境内责任人的化妆品才能投放市场;对于进口产品,责任人默认为进口商。责任人须确保已完成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CPSR),保存产品信息档案(PIF),并通过免费的化妆品通报门户 CPNP 完成一次通报,即可覆盖整个欧盟。
- 英国(大不列颠):产品须有一名英国境内的责任人,由其在产品到达消费者之前,通过“提交化妆品通报”(Submit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s)服务向英国产品安全与标准办公室(OPSS)进行通报。
- 中国:境外企业须指定境内责任人。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特殊化妆品则须办理注册。
- 东盟: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制造商或企业,须向其销售所在的每个成员国的监管机构进行通报,并保存产品信息档案。
- 日本:由在日本取得许可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化妆品制造销售业者)提交产品通报,同时还须经由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向厚生劳动省通报境外制造商的信息。
- 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沙特阿拉伯要求产品在清关前完成沙特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的产品列名,并取得符合性证书;阿联酋则要求取得 ECAS 符合性证书,并完成酋长国层面的注册(例如迪拜的 Montaji)。
- 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由在欧亚经济联盟注册的申请人取得符合性声明,较高风险的产品则须办理国家注册,产品包装须加贴 EAC 标志。此外,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俄罗斯要求大部分 HS 3304 类化妆品加贴“诚实标志”(Chestny Znak)数字标识,进口商须在该系统中注册。
- 印度尼西亚:由当地企业向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进行产品通报;此外,印尼清真产品保证实施机构(BPJPH)已根据 2024 年第 42 号政府条例,规定自 2026 年 10 月 18 日起化妆品须强制取得清真认证,进口产品亦包括在内。具体要求请向 BPJPH 确认。
为何要求会因产品类别而不同
功效宣称和成分可能使产品适用更严格的监管路径:
- 美国:防晒产品按非处方药(OTC)进行监管,而非作为化妆品监管。
- 中国:防晒、染发、烫发、祛斑美白和防脱发产品属于特殊化妆品,须办理注册而非备案。
- 日本:以促进生发或预防痤疮等为目的的产品,通常被归入医药部外品,须取得上市批准,而非办理通报。
- 欧亚经济联盟:儿童化妆品、染发产品和美白产品都在须办理国家注册的产品之列。
请在索取文件之前确定功效宣称:提亮、抗皱、SPF 或防脱发等宣称,通常需要在目标市场进行检测、注册或认证。
采购方应避免的常见误区
- 在目标市场没有责任人。欧盟、英国(大不列颠)和中国等市场都要求先指定责任人,产品才能进行通报或备案。
- 后期才更改宣称。在美国,一旦宣称具有防晒功效,产品就既属于化妆品,也属于药品。
- 标签缺少规定语言或原产国信息。美国标签上的规定标示内容须使用英文,进口产品还须标明原产国;欧盟和东盟的标签同样必须标示原产地。这两点都会影响标签和彩盒成本。
- 把 CFS 当作注册。CFS 可以为注册提供支持,但不能取而代之。
- 误解 EXW。在 EXW(工厂交货)条件下,通常由买方一方安排自工厂起的运输和海关手续,因此请以书面形式约定由谁办理韩国出口报关。
常见问题
什么是自由销售证明?由谁签发?
CFS 通常用于证明出口产品与在原产国合法销售的产品一致。对于韩国生产的化妆品,由韩国化妆品协会(KCIA)向制造商和化妆品责任销售业者签发出口证明,证书有英文版和中文版两种格式。
FDA 会签发注册证书吗?
不会。FDA 不会签发任何证书或其他文件来证明企业已符合设施注册或产品列名要求。
在我的市场,由谁为我的产品办理注册?
通常是您的进口商、经销商或指定的责任人,而不是海外工厂;在美国,则是标签上标注的责任人。
结语
请在生产之前与制造商和进口商商定文件清单。在报价阶段告知您的目标市场,确认每份文件由谁准备、由谁申报,并向主管机构或法规顾问核实现行规定。
Hansolbio 出口文件支持
生产完成后,Hansolbio 可提供 COA(检验报告)、MSDS、CFS(自由销售证明)、全成分表及其他出口文件。我们的团队支持 71 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准入,涵盖 FDA(美国)、PMDA(日本)和 CPNP(欧盟)的相关要求。产品通报和列名由您的进口商或责任人办理。
首次合作的客户可获得一份免费的出口用标签初稿和一份上市准备清单。Hansolbio 已获得 ISO 22716、ISO 9001、ISO 14001、ISO 45001 和 CGMP 认证,标准贸易术语为 E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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