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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细节中,化妆品标签要求属于事先做对成本最低、事后修正代价最高的一类。彩盒一旦印刷完成,缺少地址、语言错误或使用了不允许的宣称,都可能意味着需要贴纸覆盖、重新印刷或推迟上市。
各国的化妆品标签要求,在使用的语言、包装上标注的企业以及可以使用的措辞上都有所不同。本清单涵盖各市场共通的核心内容、地区差异以及版面空间规划。
本文是一份规划指南,不构成法律建议:请向目标市场的主管机构、您的进口商或法规顾问确认最终标签。
为何同一款标签很难通用于所有市场
通常有四个方面会发生变化:
- 语言:必须使用哪种语言
- 责任企业:包装上必须标注哪家企业
- 宣称:在一个市场属于化妆品范畴的措辞,在另一个市场可能需要注册
- 编码与标志:部分市场额外要求的符号或追溯码
例如,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销售的爽肤水可以采用同一配方,但马来西亚接受马来语和/或英语,而印度尼西亚则要求功效、使用方法和警示语使用印尼语。
化妆品标签要求的共通核心
首先制作一份基础标签,载明大多数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
- 产品名称与功能
- 成分表,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
- 净含量
- 批号或批次号
- 有效期或开封后使用期限(PAO)
- 注意事项(如适用)
- 责任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 原产国(适用于进口产品)
化妆品成分标注规则尤其需要注意。根据欧盟化妆品法规,成分表须以“ingredients”作为标题,按重量递减顺序排列,含量低于 1% 的成分可按任意顺序列于其后。香精以“parfum”或“aroma”标注,其中特定过敏原须单独列明。东盟则要求以 INCI 名称标注全部成分。
各地区的语言与责任企业规则
正是在以下方面,标签需要制作本地化版本:
- 美国:美国化妆品标签要求载于 FDA 标签指南,包括:规定的标示内容须使用英文;主展示面须标示品名和净含量;须标注制造商、包装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及营业地址;进口产品须以英文标示原产国名称。
- 欧盟:标签语言由各成员国自行规定。标签须标注欧盟责任人及其地址,进口产品还须标明原产国。
- 英国(大不列颠):英国化妆品标签要求标注英国责任人的名称及其英国地址,进口产品还须标明原产国。
- 马来西亚:标签信息须使用马来语和/或英语。
- 东盟(通行要求):标签须标注负责当地市场的企业,标示有效期或生产日期,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须标明生产国。
- 日本:标签须使用日语,并标注制造销售业者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原则上还须标注全成分表。制造销售业者即在日本取得许可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 欧亚经济联盟:标签信息须使用销售所在成员国的官方语言,具体语言可向您的进口商确认。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产品名称可保留拉丁字母拼写。
- 沙特阿拉伯:原产国须完整书写,例如“Made in Korea”。请尽早向进口商确认阿拉伯语化妆品标签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 印度尼西亚:功效或用途、使用方法和警示语须使用印尼语;其他信息可使用以拉丁字母书写的其他语言。标签须标注通报持有人,即向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提交通报的当地企业。
清真标志另有专门的规则。在马来西亚,清真标志属于自愿使用,且仅限经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或其认可的伊斯兰机构认证的产品使用。在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实施机构(BPJPH)表示,根据 2024 年第 42 号政府条例,自 2026 年 10 月 18 日起,强制清真认证将涵盖化妆品,进口产品亦包括在内。请向 BPJPH 或您的进口商确认适用路径。
标签上的宣称:哪些措辞会触发注册要求
根据 FDA 的规定,产品属于化妆品、药品还是两者兼具,取决于其预期用途;其他市场也有类似的界定:
- 美白或提亮:在韩国属于须经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审查或报告的功能性化妆品,在日本属于医药部外品宣称,在中国则属于须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在欧亚经济联盟,美白产品还可能需要办理国家注册。
- SPF:防晒产品在美国属于非处方药(OTC),在韩国属于功能性化妆品。欧盟指南建议不要使用“sunblock”(完全阻隔)这一说法,FDA 还指出,没有任何防晒产品是防水(waterproof)的。
- 抗皱:在韩国属于功能性宣称。在日本,化妆品有关皱纹的措辞仅限于“使干燥引起的细纹不明显”。
- 脱发:在韩国,缓解脱发症状属于功能性宣称,且须标注“非医药品”声明;在美国,生发或预防脱发属于药品宣称。
- 痤疮:在韩国属于仅限冲洗型洁面产品的功能性类别,在美国则属于药品宣称。
东盟将宣称交由各国自行管理,沙特阿拉伯则不接受医疗宣称。如果某项宣称必不可少,请在设计稿定稿之前,按市场规划相应的检测或注册。
编码、符号与版面空间规划
多语言版面比单一语言占用更多空间,而且多个市场还会额外要求加印标志或编码:
- 欧盟纳米标注:成分表中的纳米材料须在名称后标注“(nano)”。
- EAC 标志:在欧亚经济联盟,该标志须标示在每件产品(包装、标签或吊牌)和/或随附文件上。
- 俄罗斯 DataMatrix 码:“诚实标志”(Chestny Znak)系统要求大部分化妆品加贴 DataMatrix 标识码,且进口商须在该系统中注册,因此请预留一块空白区域。
- 印度尼西亚二维码:BPOM 的标签法规将二维码列为必须标示的标签信息之一。
- 条形码:如果零售商有此要求,请预留一处平整、便于扫描的位置。
小规格软管的平整面积远小于彩盒,因此请结合标签文字量,在包装库中比较各种选项。在标签贴纸与直接印刷之间如何选择,也会影响同一设计适配不同市场的难易程度。
常见误区
- 原产国使用缩写。请在每个版本上完整书写“Made in Korea”。
- 没有当地的责任企业。在欧盟、英国(大不列颠)、东盟或日本,仅标注海外制造商的地址通常是不够的。
- 警示语未翻译。语言规则同样适用于注意事项。
- 改变产品类别的宣称。照搬韩国版本中的提亮、SPF 或脱发相关措辞,可能使产品在其他市场被归为须注册的产品或药品。
- 没有为编码预留空间。满版设计会让 DataMatrix 码或条形码无处可放。
- 沿用旧版欧盟设计稿。欧盟已扩充了须单独标注的香精过敏原清单。
常见问题
我可以在多个市场使用同一款英文标签吗?
仅在少数市场可行。英文标签可用于美国和马来西亚,但欧盟各成员国自行规定标签语言,日本要求使用日语,欧亚经济联盟采用其成员国的官方语言,印度尼西亚则要求关键部分使用印尼语。请以一份基础设计为蓝本,与各市场的进口商共同完成本地化。
标签上需要标注原产国吗?
在本文涉及的大多数市场中,答案是肯定的。美国、欧盟和英国(大不列颠)都有此要求,东盟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须标明生产国,沙特阿拉伯则不接受缩写。
印刷前由谁审核我的标签?
应由在各市场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审核最终设计稿,例如欧盟或英国责任人、日本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法规顾问可以再做一次复核。
结语
各市场的标签有共通的核心内容,但细节因市场而异。请先制作一份合规的基础标签,再在任何内容付印之前,与进口商一起完成本地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