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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已成为韩国化妆品增长最快的出口目的地之一。根据 2026 年 7 月公布的韩国贸易主管部门数据,2026 年上半年对欧盟的出口增长 76.3%,达到约 9.0 亿美元,而同期对所有市场的出口增长约为 27%。对于顺应这一需求的品牌而言,CPNP 通报是最广为人知的要求,但它只是五个步骤中的第四步。
英国脱欧后,欧盟与英国(大不列颠)已分属两套独立的监管体系。欧盟适用《欧盟化妆品法规》,即法规(EC)No 1223/2009;大不列颠则设有自己的通报服务,并要求单独指定本地的责任人。
第 1 步:指定责任人
根据该法规第 4 条,只有在指定一名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其责任人(RP)的情况下,化妆品才能投放欧盟市场。对于进口产品,责任人默认为进口商。进口商也可以通过书面授权,指定另一个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法人或自然人担任责任人,并由其书面接受。
责任人的名称和地址须标注在标签上,且责任人须在该地址备存产品档案以供查阅。这正是这项决定要最先做出的原因:它决定了标签设计稿、相关文书,以及由谁向主管机构负责。
第 2 步:安全评估与 CPSR
根据该法规第 10 条,产品上市之前,责任人须确保已按照附件 I 完成安全评估,并编制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CPSR)。评估人员须具备药学、毒理学、医学或类似学科的资质。
评估所需的大部分资料来自制造商。附件 I 涵盖的内容包括:
- 定性与定量组成
- 理化特性与稳定性
- 微生物质量
- 杂质、痕量物质及包装材料信息
- 可预见的使用方式、暴露量以及成分的毒理学特征
例如,推出韩国制造精华的品牌通常会从制造商处获取配方、原料规格、稳定性数据和微生物数据,提供给评估人员。
第 3 步:建立产品信息档案
根据第 11 条,责任人须为每款产品建立产品信息档案(PIF),并在标签所列地址保存至最后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后 10 年。档案包括:
- 产品描述
- 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CPSR)
- 生产方法说明,以及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的声明
- 宣称功效的证明(如有必要)
- 任何动物试验的相关数据
GMP 声明通常由制造商提供。根据第 8 条,若生产遵循相关的协调标准,即推定其符合 GMP,因此请向合作伙伴确认其持有哪项 GMP 认证。
第 4 步:CPNP 通报(欧盟)与 SCPN 通报(大不列颠)
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责任人须通过欧盟委员会的化妆品通报门户(CPNP)进行通报。CPNP 免费使用,产品一经通报,即无须在欧盟境内再进行其他国家层面的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产品类别和名称、责任人、进口产品的原产国、所含的任何纳米材料以及框架配方等信息。
采购方常说的英国化妆品注册,实际上指的是 SCPN 通报。在产品到达大不列颠的消费者之前,须由在英国境内设立的责任人通过“提交化妆品通报”(SCPN)服务进行通报。英国政府指南还要求 PIF 使用英文,并在标签上标注责任人的英国地址。北爱尔兰适用另一套规则,其责任人须设立在北爱尔兰或欧盟境内。
第 5 步:标签与宣称
第 19 条规定了欧盟标签须载明的信息,包括:
- 责任人的名称和地址
- 进口产品的原产国
- 标称含量
- 最短保质期;保质期超过 30 个月的产品,则标注开封后使用期限
- 注意事项、批号和产品功能
- 成分表,其中香精以“parfum”或“aroma”标示,法规列明的过敏原须写出名称
标签语言由产品销售所在的各成员国自行规定,因此在多国上市可能需要制作多个语言版本。
宣称须符合法规(EU)No 655/2013 规定的共同标准,包括真实性、证据支持和公平性。针对某一成分的宣称,不得暗示成品具备其实际并不具备的该成分特性;宣称也不得贬低合法使用的成分。欧盟化妆品宣称技术文件是供主管机构参考、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指南,其中指出“不含对羟基苯甲酸酯(尼泊金酯)”的宣称不应被接受。
正在发生的变化
截至 2026 年 10 月,在欧盟上市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四项进展:
- 香精过敏原。法规(EU)2023/1545 扩大了须单独标注的过敏原范围。不合规产品可投放市场的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可在市场上继续供应的截止日期为 2028 年 7 月 31 日,因此 2026 年 7 月 31 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须采用扩展后的过敏原标注。
- 包装。《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EU)2025/40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包装,无论其原产地为何。请在选择包装时将其纳入考量。
- 简化。2026 年 6 月,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就 Omnibus VI(欧盟“第六项综合简化方案”,涵盖化妆品领域)达成了临时政治协议。该方案仍需正式通过,因此在据此规划标签之前,请先确认其最新进展。
- 成分限制。禁用和限用成分清单会随时间变化。在欧盟委员会发布的 2025 年度 Safety Gate(欧盟危险产品快速预警系统)报告中,化妆品是被通报最多的产品类别,在创纪录的 4,671 条警报中占 36%;在化妆品警报中,近八成涉及 BMCHA,这是一种在欧盟禁用的合成香料成分。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欧盟的法规变化同样适用于大不列颠,反之亦然。请分别核查两套监管体系。
制造商提供什么,责任人负责什么
您的 OEM/ODM 合作伙伴掌握技术数据;您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制造商通常提供:
- 配方数据和全成分表
- 稳定性、相容性和微生物数据
- 原料规格和安全数据表
- 生产方法和 GMP 声明
- 批次文件,例如检验报告(COA)
责任人:
- 以进口商身份或经书面授权担任这一角色
- 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人员完成 CPSR
- 将 PIF 保存至最后一批产品上市后 10 年
- 在销售之前提交 CPNP 或 SCPN 通报
- 核查标签、语言和宣称,并在配方或标签变更时更新档案
常见问题
我的韩国制造商可以担任我的欧盟责任人吗?
如果是设立在韩国的企业,则不可以。责任人必须设立在欧盟境内。对于进口产品,责任人默认为进口商,或由进口商以书面形式指定另一个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法人或自然人。您的制造商负责提供责任人所需的数据。
一次 CPNP 通报能覆盖英国吗?
不能。CPNP 覆盖的是欧盟。大不列颠需要由在英国境内设立的责任人另行提交 SCPN 通报。
PIF 需要保存多久?
在欧盟,须保存至最后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后 10 年。英国政府指南同样规定为 10 年。
结语
只要按以下顺序推进,在欧洲销售化妆品便可有条不紊:责任人、安全评估、PIF、CPNP 通报或 SCPN 通报,最后是标签。请在标签定稿之前指定责任人,因为责任人的地址和各语言版本都取决于这一决定。
本文是截至所引来源发布日期的概述,不构成法律建议。上市之前,请向主管机构或法规顾问确认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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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olbio 是一家韩国化妆品 OEM/ODM 制造商,拥有自有的研发、生产与质量控制体系,并已获得 ISO 22716 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认证。
生产完成后,我们可提供 COA(检验报告)、MSDS、CFS(自由销售证明)、全成分表及其他出口文件。我们的团队支持 71 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准入,涵盖 CPNP(欧盟)的相关要求。通报由您的责任人提交,档案也由其保存;我们则从生产端提供文件支持。首次合作的客户还可获得一份免费的出口用标签初稿,可根据各市场的要求进行调整。


